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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多中心醫(yī)療器械臨床試驗中的中心效應
發(fā)布日期:2019-10-01 21:01瀏覽次數:6062次
多中心醫(yī)療器械臨床試驗的中心效應即由于各中心的試驗條件不完全相同,不同中心在受試者基線特征、臨床實踐等方面可能存在差異,導致不同中心間對應的總體療效差異。中心效應只存在于多中心臨床試驗中,而單中心臨床試驗是無需考慮的。

引言:多中心醫(yī)療器械臨床試驗中心效應即由于各中心的試驗條件不完全相同,不同中心在受試者基線特征、臨床實踐等方面可能存在差異,導致不同中心間對應的總體療效差異。中心效應只存在于多中心臨床試驗中,而單中心臨床試驗是無需考慮的。

醫(yī)療器械臨床試驗.jpg

一、什么是多中心醫(yī)療器械臨床實驗的中心效應

1、效應

一個因素不同水平所對應的總體療效差異可以稱為該因素的效應。如干預效應,當干預措施為分組使用不同醫(yī)療器械時,試驗器械和對照器械所對應的總體療效差異稱為干預效應。常用的效應指標如率差、率比、均值差值等。

2、中心效應的定義

中心效應即由于各中心的試驗條件不完全相同,不同中心在受試者基線特征、臨床實踐等方面可能存在差異,導致不同中心間對應的總體療效差異。中心效應只存在于多中心臨床試驗中,而單中心臨床試驗是無需考慮的。

3、評價中心效應的必要性

多中心醫(yī)療器械臨床試驗各中心間結論應當一致。但是當各中心的結論差異較大時,無法真實反映醫(yī)療器械的有效性。因此在療效評價時,需考慮療效在中心間的差異。

二、多中心醫(yī)療器械臨床試驗出現(xiàn)中心效應的可能原因

1、客觀因素

雖然試驗方案規(guī)定了統(tǒng)一的納入和排除標準,要求實驗室的檢測方法等諸多條件盡可能一致,但同一醫(yī)療器械在不同中心間的試驗結果難以表現(xiàn)出完全一致。還可能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,如受試者的人種差異、年齡差異、病情差異和各中心的醫(yī)療水平、業(yè)務素質、技術條件及地域差異等。因此中心效應總是客觀存在的。

2、主觀因素

一般情況下,大多數醫(yī)療器械需要研究者直接操作,其有效性與研究者的使用熟練程度有直接關系,熟練使用產品可以產生更好的療效。如果方案中的評價指標定義不清晰,各中心研究者對其理解可能存在偏差,如量表評分等較為主觀的指標。此外,若未對各中心例數進行合理控制,個別中心可能會因為入組速度較慢,最終樣本例數過少,由此也會導致結果的不穩(wěn)定,療效與其他中心明顯不同,很有可能導致中心效應。

三、如何評價度中心醫(yī)療器械臨床試驗的中心效應

1、交互作用

在評價中心效應時,有時會出現(xiàn)交互作用,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交互作用的概念。在一個試驗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處理因素,如果A因素對因變量的效應在B因素的每一個水平上有差異(或者反過來),那么就說A和B之間有交互作用。試驗組和對照組的療效之差在各中心間存在差異,即組別和中心有交互作用。

2、中心效應的常見分類情況

為了方便大家更直觀地理解中心效應,我們通過下面四個圖來說明。假設有多中心臨床試驗,其主要評價指標為有效率,包括四個研究中心,干預因素為分組(試驗組和對照組),干預效應則為試驗組與對照組的療效差異,即試驗組與對照組間有效率的差值。評價是否存在中心效應,可能得到的結果主要分為四種情況,簡單概括分別是:無中心效應、有中心效應但無交互作用、有中心效應與定量交互作用、有中心效應與定性交互作用。

3、無中心效應

各中心試驗組(或對照組)的療效相近,試驗組與對照組的療效之差也相近,是比較理想的情況。

4、有中心效應但無交互作用

雖然各中心試驗組(或對照組)的療效差異顯著,但試驗組與對照組療效之差相近,稱干預效應在各中心間是同質(或齊性的)。

5、有中心效應與定量交互作用

雖然各中心試驗組(或對照組)的療效差異顯著,且至少存在兩個中心間試驗組與對照組療效之差的差異顯著,但各中心試驗組療效均高于對照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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